更新时间:2022.11.01
买房首付能否退还,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还首付款;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因出卖人原告造成不能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出卖人退还首付款,赔偿损失; 3、如果因不可抗力等不能
二手房也可以贷款,但是要办理二手房贷款,购买方必须先审查自己是否具有贷款的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购买方就不能办理贷款了。以北京市为例,由于北京市实行严格的购房限制政策,一户居民只能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北京,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如果购买方本身
婚姻存续期间,用贷款买的房子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房屋产权归属确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一房屋产权,那么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所有房屋,并由其负担剩余房贷。并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将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夫妻双方共同签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共有,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能够被认定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婚后用婚前存款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仅仅是以婚前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那么即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支付的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属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等法律规定,香港人在内地买房是可以办理房贷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年龄上,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第二,购房者应当提供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居住证等合法证件;第三,购房
婚前财产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因此,想要让购买的房子被定性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实现的。因此,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同时房产只登记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贷款购买的房产,存在着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离婚的时候,通常判决房产归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但是
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一方婚前买房的话,婚后并不存在特殊情况的话,这套房
不管是在买房的每一个阶段,只要存在约定的情形或者是法定的条件,那么购房者都可以要求退房退款。双方虽然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来说。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那么购房
一套房在离婚的时候的分割具体方法,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夫妻双方既可以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也可以共同决定将房产赠与给双方的子女。换句话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话,这项约定就有效。其次,如果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