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第二被告无故缺席的,并且经过两次法院的传唤之后还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为被告缺席导致的不利后果应该由被告自己承担。如果是原告无故缺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经法庭两次传唤,被告除非有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同时被告也等同于放弃了质证、辩论的权利,有更多不利影响。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
起诉被告不到场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被申请人缺席的,仲裁庭可按缺席裁决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民事诉讼法院增加被告可以。如果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参加或由其他诉讼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法院决定通知其参加诉讼。
在民事诉讼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增加被告,民事诉讼案中可以追加被告人,而追加的被告必须是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
离婚诉讼被告缺席需要开庭,无正当理由缺席可能缺席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开庭被告缺席的处理办法如下 1、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到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2、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开庭审理案件时,被告经传票传唤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缺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没有专门规定能否增加诉讼请求的问题,但是根据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当事人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
离婚被告缺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审判。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否判决离婚还是看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如果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就判决离婚,不符合就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应当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采取实质性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核认定。当然,采取实质性审查的方式是指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判断,而不是要法官于事实不明的情况下代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对原告证据材料的审核应当严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