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定事由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
承担连带责任的内容为: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担保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担保合同无效; 3、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因于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双方的过错; 2、无论无效结果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当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知道主合同无
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主要是债务的连带性和同一性。即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而对于连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