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商检失职罪指商检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商检失职罪指的是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并且行为人须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而此罪客观上的失职行为表现为国家商检部
商检失职罪指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商检失职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本罪与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过失,而前者则是出于故意。同属应当检验进出口商品而不检验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合格或者可能不合格而放任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则属明知,如果为了徇私,对之就应以
行为人构成商检失职罪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商检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商检失职罪量刑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
商检失职罪一般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商检失职罪一般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刑法中商检失职罪是以以下标准来立案的: 1、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等。
商检失职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检失职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