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为应当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等。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内容: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放弃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受偿权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金额超过担保价款,未清偿部分;
破产追回权包括: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上述行为之一时,清算组有权通过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
企业破产法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
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
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书的内容有: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材料。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要开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
房产证上应该完整地体现权利人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以及该房屋上存在的所有权利,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人情况。指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个人)、企业性质等; 2、土地使用情况。指土地坐落、面积、使用期限等; 3、房屋所有权情况。指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破产财产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有: 1.权利人对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向管理人行使的取回权; 2.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破产时引发的取回权; 3.其他情况下取回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