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关系解除,收养人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
不可以。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 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
养子女不孝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与送养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在养子不孝的情况下,如果被收养人早已成年,收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请,法院一般会支持。如能够证明自己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则被收养人应向收养人给付生活费;如果能证明被收养人对收养人有虐待、遗弃行为,也可要求被收养人补偿收养人收养期间
变更抚养关系可以要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养女生隙收养关系可解除,与收养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不可以。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不是的。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抚养其成年的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如果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养子女还应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进行公证。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
收养关系不可以随便解除,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子女被依法收养后,生父母只有在符合下列情况时,才能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首先,被收养的子女还未成年;养子女已经成年的,要解除收养关系只能由该养子女和养父母协议解除,或者向法院起诉解除,生父母无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其次,如果养子女已满10周岁未满
解除收养关系会产生如下几种后果: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
解除收养关系后,如果是因为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