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婚后财产并非都是夫妻共同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列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赔偿金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房改房。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对这种房改房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辞退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辞退补偿应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费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等财产,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
1、房子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且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金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
1、夫妻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该存款中有丈夫和妻子共同的财产,则认定为丈夫和妻子共同共有的财产; 3、如果该存款中存放的是丈夫或妻子个人的婚前财产,则该存款归丈夫和妻子个人所有。
信用卡不属于财产,信用卡是先透支再还款的卡,并非您自己的资金存进去的卡。若是信用卡存进去钱,则该另外存进信用卡中,与信用卡授信额度无关的这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此外,信用卡所产生的债务要根据授信额度使用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