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但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结婚之前,老婆获得的陪嫁钱,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获得的陪嫁钱,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当遵从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娘家陪嫁钱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是在领证之前赠予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赠与女方个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在领证后赠与的,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证据能证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否则可能会
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结婚登记前,并且是女方父母表示赠与女方的,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由女方所有; 2、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
法律一般将陪嫁认定为一方财产,这是属于女方家人对女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协议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娘家陪嫁一般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承诺,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视为共同财产,但是当婚姻关系终止后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娘家陪嫁钱也就是嫁妆,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多认为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用于购置嫁妆的财产一般都是女方父母或者女
陪嫁不是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该陪嫁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陪嫁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陪嫁20万共同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如果陪嫁二十万是在婚姻登记之后给的,且女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该嫁妆是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陪嫁二十万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
婚后陪嫁车辆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说明的,陪嫁车辆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或父母出资购买的陪嫁车辆一般是个人独有财产。
女方陪嫁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嫁妆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嫁妆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嫁妆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嫁妆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嫁
陪嫁车辆在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或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登记后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