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户主不同意,孩子的户口不能在这个户口本上的。但是任何人都有上户口的权利,户主不同意可经户籍办理部门同意分立户口。上户口首先是孩子符合上户口的标准,其次由户口本上户主同意,基层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到乡镇或者街道办理落户手续,任何条件不满足,都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迁移户籍,或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或户口簿登记的户主,到当事人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以,你户口不迁走,你爹妈不需要起诉你,可以由你爹妈以户主身份,到户籍派出所申请把你户籍迁走,或给你分户。
代迁移户口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办理迁移手续,需要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然后由代理人带上他的身份证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文件去办理迁移手续就可以了。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结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当事人无法出
女方迁户口不一定非得是本人过去,如果女方不是户主的,也可由男方过去。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户口卡不符合法定的材料要求,可能会被民政部门拒绝。因为结婚登记法定材料为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不可以。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此时可以凭身份证
没有次数限制,只要符合户籍迁移的条件,就可以迁移。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办结婚证需要女方户口本。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当事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