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的决议方法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二、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根据股东持有多数股份的意愿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
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条件是,决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如果是普通事项的,经半数表决通过,是重大事项的,经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履行程序规定的,并且经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的,表决的决议是有效的。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是: 1、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 2、关于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重大的事项的决定; 3、董事会的提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股东会决议生效的条件为:一般决议是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于重大决议是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例如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
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 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查; 在没有证据证明工商机关的形式审
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是: 1、股东会是公司的组织机构,其决议对股东或者公司有重大影响; 2、股东会决议相比股东的决定,其程序要求更严格,要求出席的股东人数一般会更多。
股东会出资决议无效,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确认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包括确认决议无效、确认决议有效两种诉讼类型实践中,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是公司法领域诉讼案件的常见类型。关于确认决议无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股东会议决议是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后作出的最终决定。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计师或者清算人,决定其报酬,分配公司盈余、股息、红利等。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特殊事项作出的决议,如变更公司章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