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一般视为有效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活动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代理的,对被代理人纯获利的法律活动。
区分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如下: 1、是否需经被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如果不需要追认就有效的,是表见代理;需要追认的,是无权代理; 2、相对人是否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如果有理由相信的,是表见代理。
构成要件不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效果不同,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根本上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无需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直接对本人发生效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是表见代理实施的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因为其属于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无权代理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两者的区别在于:构成要件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客观上不足以让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客观上有足够的理由让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狭义无权代理以保护被代理人利益为基础;表见代理以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为基础。法律后果不同。狭义无权代理属于
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
首先,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其次,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无权代
代理是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4)被代
超越代理权限的合同效力待定。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但仍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不具效力,一般须经权利人承认方能生效。
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需要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 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