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没有订立合法的借贷合同,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的,构成抽逃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法院对于抽逃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股东抽逃出资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补足出资。因为抽逃出资,股东就没有履行如实出资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抽回出资后,经催告仍不返还的,才能够解除股东的资格。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受让股东应当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向公司借款能否认定抽逃出资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公司刚刚成立尚未开展经营,或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股东即将相当于出资的款项借回,虽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率,但仍应视为抽逃出资,只有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充分、有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且股东借款并非利
认定抽逃出资罪既遂后,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10%的罚金;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至于什么情况下向公司借款会构成抽逃出资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实践确定。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
新刑法对抽逃出资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
股东抽逃出资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1、补足出资额; 2、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构成犯罪的,一般需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