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程序如下: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4、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按照有关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
劳动仲裁常见的仲裁请求有: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赔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社保待遇,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确认劳动关系,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等待遇。凡是属于劳动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下列情况辞退员工应当给予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劳动争议仲裁终局的相关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3
劳动仲裁程序介绍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 二、审查受理。 三、仲裁前的准备。组成仲裁庭。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 四、仲裁审理。
劳动仲裁规定:1、在中国境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法律规定事项的劳动争议的,适用劳动仲裁法。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2、相关机构解决劳动争议的,应当按照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从中断时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为: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委五日内
劳动仲裁中当事人依法可以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书、单位的考勤记录、其他用事的证言等。当事人需举证证明其双方的主体资格和其所主张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