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民法典》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若立遗嘱人尚在,口头遗嘱无效。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是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
遗嘱能口头见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当事人订立口头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见证人应当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以外的且有见证能力的人。
口头遗嘱能够对抗录音遗嘱。但需要满足口头遗嘱是遗嘱人最后所立遗嘱。并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必须实在危急情况。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
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比较强,只有重新进行公证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
遗产立遗嘱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符合下列情形的,遗嘱一般有效: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
遗嘱的有效要求如下列所示: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 3、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
立遗嘱有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
遗嘱撰写有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口头遗嘱经公证,不得撤销。因为公证遗嘱是真实合法的遗嘱,经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经公证的遗嘱如果需要变更以及撤销必须要经公证程序,重新设立遗嘱并公证,这种情况才能撤销旧的遗嘱。遗嘱人撤销或者变
口头遗嘱不是一定能够对抗录音遗嘱的。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没有抵触的部分,不发生对抗效力。两份遗嘱之间的抵触部分,若其中一份遗嘱经过公证的,则公证的遗嘱可以对抗另一份未经公证的遗嘱,若均未进行公证的,则成立在后的遗嘱可以对抗成立在先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