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
1、民事诉讼是因民事纠纷产生的,不涉及到刑事犯罪,所以不能附带刑事诉讼。如果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
按照民事诉讼法178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原告应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通河县的上一级法院是
根据刑事诉法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具体作法,在刑事案件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有:(1)被害人;(2)公诉人(只限于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公诉案件);(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条件,具体如下: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