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决定将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这是中国法律首次明确反对性骚扰。 在
民法典上有性骚扰规定。性骚扰的标准是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妇女遭到性骚扰的,可以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行为人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还可以由法院依法对行为人判处相应的刑罚。
性骚扰如果性质严重,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性骚扰儿童的判刑标准为:行为人猥亵儿童的,应以猥亵儿童罪论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聚众猥亵儿童、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等恶劣情节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口头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
性骚扰行为是对妇女权益的侵害,性骚扰具体是否能够判刑要视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情节一般,仅构成行政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
在语言上进行性骚扰也是可以立案的,不过性骚扰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对他人发送淫秽信息的可以处5天到10天的治安拘留,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首次明确了性骚扰。
受到骚扰的处理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受到骚扰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骚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