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于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应当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原则上均分;但是约定不均分的,可以不均分;并且对于无劳动能力,不能自理的继承人应当多分。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则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是没有继承顺位的,也即原则上同一顺位继承人
遗产继承顺序中排在第一顺序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指的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此法定顺序是针对第二顺位继承人而言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继承人拥有放弃继承的权力,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不再享有分配遗产的权利。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遗产,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口头形式的表示放弃的,如果有充分证据,也承认其效力。若是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反悔,不一定能恢复继承权;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能恢复放弃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反悔的解决办法: 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果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