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且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
继承顺序中第一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当事人之间如果有协议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代位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代位人属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相关规定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