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因为遗失物是指物体的所有人在不丢弃物体的情况下,将物体与其人身分离。此时,物体不是无主物。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善意获取制度对物体的所有者显然是不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遗失物通
盗窃物应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非绝对禁止或当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当附加条件。 如可以参照物权法关于对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即原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未行使回复请求权,或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了回复请求权; 但未向善意占有人支付相应的价金等
拾得遗失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 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如下: 1、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又规定了取得两年之后适用。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
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的规定是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 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是可以的。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遗失物原始取得是超过招领公告期,没有人来认领,此时遗失物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规定是“原始取得”。因为此时依据的是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不是依据原权利人的意志。或者也可以
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的规定是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1、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2、第三人如果是有偿地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占有人的占有是否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
盗窃物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等情形的;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
遗失物善意取得即拾得遗失物时为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