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的,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等)失主应予偿还。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传统观点认为,唯有动产才适用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四大构成要件:
如果不知道是赃款的,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犯罪,但是需要返还赃款。如果明知是赃款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于赃款,当事人应该予以返还,如果没有被害人的,应该收缴赃款。普通公民看到赃款,应该及时报案。
物品丢失如果是单纯遗失,应该是不足以立案的。不过如果存在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般遗失物品能否找回,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纯粹是因为自己过失而遗失物品的话警方原则上是可以不予受理的,但如果遗失物品遭到捡拾人的侵占且拒绝归还的话则可以向警方报警申请立案,通过法律途径找回自己的物品。
对于商标权,第三人是仍然可以善意取得,对其进行处分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拾得遗失物相关制度是: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第三人在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的情况下,已取得占有或者进行登记。
案外人取得赃款赃物的法律规定有,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扣押物品或者冻结款项。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
捡取遗失物卖掉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三个: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利益受损;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获得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构成了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盗窃赃物是构成盗窃罪的。 不管是盗窃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还是盗窃赃物,都会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
拾得遗失物交给公安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遗失物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