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涉及拆迁房屋确定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依法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得看存款的来源是否属于婚前所得。婚前所得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另一方享有对此的支配权。但存款是在结婚登记之后才所得的,即使存款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对共同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生前赠送给亲属的财产,是否属于遗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被继承人在生前就已经将财产赠送给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将财产赠送给亲属的,赠送的财产应当属于遗产,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办理
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征地拆迁费,征地拆迁费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拆迁补偿属于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
行政相对人提起的关于拆迁协议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拆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
强制拆迁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商品房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
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未成年人一般不属于同住人同享拆迁补偿款。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允许他人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一般认定为帮助性质,不当然等同于该未成年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