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
刑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力量,而刑事案件是为了刑法的运行的具体表现,旨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事案件中特有侦查、提起公诉、死刑复核程序,而行政案件中无。行政案件的调整的是行政关系,监督行政主体的权力运行,受案对象是行政行为,多为具体行政行为。
刑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力量,是在其背后起保护作用的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而刑事案件是为了刑法的运行的具体表现,旨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事案件中特有侦查、提起公诉、死刑复核程序,而行政案件中无。行政案件的调整的是行政关系,监督行政主体的权力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
将刑事和解的案件的范围: 第一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第二类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此时刑事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终止。
包括以下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宣告缓刑:1.属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节较轻;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6.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且属于不
对于刑事和解的限制条件包括: 1、故意犯罪,刑事和解只适用与应当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应当判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 2、过失犯罪,不受三年以下刑罚的限制; 3、刑事和解仅限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人权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刑事和解的限制条件: 1、刑事和解仅限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人权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2、故意犯罪,刑事和解只适用与应当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应当判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 3、过失犯罪,不受三年以下刑罚的限制; 4、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
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判缓刑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