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无权代理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订立合同的过程是: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4、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规定或约定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
合同订立的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
合同订立的的步骤是: 1、一方当事人发出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 3、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自各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
合同订立的过程是:首先,当事人先协商确定意向;然后,当事人就合同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最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后果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成立;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不成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
合同的效力是产生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据,因为是通过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确定的,自由的空间自然非常巨大,一般情形下,只要是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就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所以,当事人可以通过自由约定来实
合同订立的过程: 1、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 3、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合同订立的后果: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不能达成合意的合同不成立。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
合同订立的步骤:首先由要约人向对方发出要约,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思,对方收到要约后同意合同内容,需回复发要约者,表达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愿,这个回复的动作就是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双方之间的合同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