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代理原则主要有: 1、协商一致原则。要求订立保险合同要通过协商的方式,各方都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并且都应当尊重他方的利益,各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各方共同决定,保险合同关系应在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以下六条: 第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三、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
合同订立的原则:第一、平等原则;第二、合同自由原则;第三、公平原则;第四、诚实信用原则;第五、遵纪守法原则;第六、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合同订立原则,贯穿于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主体均应严格遵守的原则。
1.守法的原则2.自愿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订立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 1、合法性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公平互利原则,要求签订保险合同要公平,兼顾各方利益; 4、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各方通过协商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尊重他人的利益; 5、自愿确立原则;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平等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