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6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法集资罪的新规定有以下几点: 一是调整了集资诈骗罪主刑的结构,将本罪的主刑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修改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二是删除了“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定罪情节,虽然减少了定罪档次,
非法集资是指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因此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更加不是规范罪名,只是由于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才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叫做“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包括以下几点: 1.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2.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
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集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过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式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集资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等罪名。
非法集资,指的是企业、公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向集体或者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通常指的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该罪的构成
业务员有没有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为别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