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公司有债务可以解散公司。符合解散事由即可: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 5、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的个人债务一般是不能起诉公司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公司是不会承担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股东个人债务不能起诉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由股东以个人财产偿还,债权人应当以股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公司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
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
分公司有欠款行为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总公司的。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的欠款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是可以起诉总公司,要求总公司承担其民事责任,偿还分公司的
可以的。分公司在对外签的合同,是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去起诉的。分公司因为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在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公司存在债务时不能进行公司注销的,一定要在成立清算组清算时,把自己的债务、债权完全清理干净,才可以进行公司注销业务,否则是不能注销成功的。
总公司作为债务人,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不能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总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虽然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
总公司可以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可以以责任承担者的名义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