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代位求偿权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抵押权)时,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或者
抵押一般是指在抵押物上设定一个抵押,抵押物仍然归债务人使用、处置。质押则需将抵押物放置到债权人处,有债权人负责保管。而留置则一般是指由于对标的物的修缮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方不履行的,则债权方行使留置权,一般在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中
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现行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二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
抵押权人在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之间约定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其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两点: 1、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依据,而不是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者措辞来确定范围。有时,为了弄清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可以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但是担保物权还包括质押权和其他的担保权利。担保物权并不是只有抵押权这一种,担保物权的范畴比抵押权的范畴更广,二者是不完全相同的。
担保物权不是抵押权。因为抵押权只是担保物权的其中一种,除了抵押权,担保物权还包括质权。如果抵押不动产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会设立的,抵押动产的,一般自动产交付后,抵押权成立。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1、范围不同。抵押权是担保
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如下: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
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可以这样处理: 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3、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确定的事由有: 1.不可能出现新的债权; 2.债务人或者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限届满; 4.对债权确定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应当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