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挪用公款罪是否具备缓刑条件需要看是否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具体是: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犯人处罚款不交能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服刑结束后出狱,仍然无力偿还的,如果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挪用公款判刑后需要还钱。挪用公款应该刑事处罚,给国家带来损失,必然需要填补损失。因此,法律还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挪用公款判刑后是要还款的。因挪用公款被判刑的,只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免除民事责任。刑满后,仍需承担返还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责任,仍负有偿还义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
挪用公款罪减刑条件如下: 1、对象条件减刑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类型的限制,没有刑期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犯罪分子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无
刑事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赔偿责任。刑事犯罪被判刑后,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
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具体的量刑幅度如下: 1、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挪用公款罪予以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