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问题有: 1、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4、申
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为:首部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正文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申请复议格式如下: 1、首先需要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地址等个人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具体情况; 2、然后表明申请人因不服哪一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以及其具体请求; 3、之后写出事实及理由;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申请人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如果当事人是口头申请的,则行政复议机关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第一行正中间写“委托书”三个字 第二行空两格写正文,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然后写出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 最后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写上委托日期
首先写明赔偿请求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如赔偿请求人委托有代理人的,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单位等情况。其次写明申请赔偿的事实经过。在此写明赔偿请求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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