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违反下列条件的合同无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签订的和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 2、违法招标、投标或者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 3、违法分包、转包,应当认定无效。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上三个,而通常在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之后,还需要做相应的审查才行。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有: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 4.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合同主体不适格; (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