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聘用和解聘仲裁员、受理案件、讨论重大案件、监督仲裁活动等。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有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工龄属于档案记录劳动部门认定,不属于劳动纠纷。国家法律规定工龄纠纷应当属于行政部门管辖,就是劳动行政部门。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龄计算错误问题,因为当事人的工龄在劳动局是有记录的,包括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也是有备案的。如果工龄计算错误,那么劳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去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依法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五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以及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一般必须先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