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 一、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二、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六、定金; 七、出让地块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或无偿出让2公顷以上土地使用权,且出让价格低于最低标准的60%的; 2、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导致植被严重破坏的; 3、其非法出让行为造成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条件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是: 1、如果是居住用地,则最高是70年; 2、如果是工业用地,则最高是50年; 3、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其他用地,则最高是50年; 4、如果是商业、旅游或娱乐用地,则最高是40年。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3、现场勘察;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 2.拍卖出让。 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