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享有继承权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
继承人能在继承范围承担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
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债务未履行的财产支付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返还不当得利债务; 4、被继承人因管理债务的成立而承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5、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是: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债务未履行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设立管理债券而承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侵权承担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应当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债务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负责偿还,不给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债务的也可以。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同时,也要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对于超出所继承的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负责。但是,如果说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偿还。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就是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
被继承人的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有义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偿还债务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