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其他特殊规定。
监护人顺序如下: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
按顺序承担监护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前述法律规定,母亲是未成年子女第一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属于第二监护人;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担任监护人的属于
监护人的顺序是:未成年监护人的顺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成年需要监护人员的监护人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
第二顺位监护人是法定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我国法定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并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分别是: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继承人涉及到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中第二顺序继承有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
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