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拆迁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
农村宅基地转让受到限制的有转让主体要求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宅基地转让的情形是有效协议。如果是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那宅基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农村农村宅基地修缮和翻建规定除了需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外,还需要查看地方政策,各地方政策不一样,无法统一解答。以下截取部分相关规定以供参考。
农村宅基地有以下价值: 1、用于建造居住用房; 2、宅基地可以流转; 3、宅基地可用于抵押贷款; 4、国家征收土地时,可以获得宅基地的相应补偿费用。
农村搬迁宅基地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这部分补偿属于村集体,不会直接给予宅基地用户。房屋产权属于村民私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宅基地被征用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宅基地上建房
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费用是根据申请的面积与原来面积的差额来确定的,只有在申请面积大于原有面积并不打算以开垦相同面积耕地来补充的情形下,才会对超过面积征收开垦费用,具体费用由各地方决定。
宅基地申请条件需要看具体情况。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均可申请。
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如下: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
申请农村宅基地一般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为外来人口落户; 2、未分到宅基地或者已有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消灭; 3、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而缺少宅基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可以参考各省的具体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多宅”合法情况: 1.继承: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2.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