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法院开庭前的程序: 一、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二、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 三、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 四、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五、被告(被上诉人)
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其他所有刑事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辩护人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这里说的证据,是指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2、不得威胁、
我国刑法规定,可以做罪轻辩护的情况一般有很多种:首先是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该减轻或者从轻进行处罚,但是不能判处死刑。对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些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犯病的时候犯罪。因为过失犯罪进行辩护以及因为假想防卫或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说服法官,选准角度,换位思考,要教会被告人说话,另外律师本人也要深挖证据。在替伪造公章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过程当中,律师选好辩护的角度是非常关键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包括: 1、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无罪辩护要收集的证据如下: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
可以当庭进行口头答辩。如果是一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如果是二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
离婚开庭的答辩方法: 1、补充应提交的证据,防止证据过期。根据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在立案时会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 2、注意联系主办法官,及时了解开庭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三天向双方送达传票; 3、不要放弃与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