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适用对象: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期限:拘役的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一般是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适用对象具体如下: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罪行比较严重,犯罪情节恶劣的罪犯适用长期的有期徒刑;行为人所犯罪行不是很严重,犯罪情节轻微的,应适用短期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
适用缓刑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不适用缓刑的对象有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1、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减刑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
不适用缓刑的对象有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刑法》对于缓刑适用条件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依法律规定,不适用缓刑的对象有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缓刑适用条件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如下: 1、适用于长期徒刑的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犯罪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较大的罪犯; 2、适用于中期徒刑的对象。中期徒刑刑期范围广,适用面广。刑法分则中有许多以中期徒刑为唯一法定刑的犯罪; 3、适用于短期徒刑的对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2、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3、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