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8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以下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特权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滥用职权型渎职罪;玩忽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渎职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依照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存在关于卖渎行为的法律规定,只对卖淫行为作出规制。而且我国刑法并没有把卖淫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简而言之,卖淫并不是犯罪行为。卖淫嫖娼活动是是社会丑恶现象,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卖淫是指:收受或者约定收受报酬而与不特定的人进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没有容留卖渎罪的规定,只有容留卖淫罪的规定。而且《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容留卖淫罪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容留卖淫违法行为,两者的表述完全一致,但对应的处罚是有差别的。容留卖淫罪,是指为他人卖淫嫖娼提供场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况比较严重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事旅馆业、饮食服务业等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 诱导年龄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没有组织卖渎罪的规定,只有组织卖淫罪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介绍等手段,管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
伪造法院判决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不存在组织卖渎罪的相关规定,只有组织卖淫罪的规定。我国对组织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分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应当注意的是,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的
刑法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