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强制拆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其中不包括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
强制拆迁要经过行政裁决。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专门有程序条件的,如果违法,可以起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协议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不仅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字,而且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字。但企业拆迁前,拆迁部门应当与企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企业属于法人组织,协议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2)及时维权,不能长期“信访”耽误了起诉期限。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强制拆迁应满足以下条
强制拆迁法律规定是:进行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搬迁的,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
判决和裁定都能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和裁定。一审判决发布后十五日内,双方未对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判决发布后十五天,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由第一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