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强制拆迁纠纷的解决如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履行搬迁义务,经拆迁人或相关部门催告后仍不履行,则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维权方式。 一、行政复议政府下达了《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规定不服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
强制拆迁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强制拆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不包括强制拆迁。强制性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
强制拆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一共有五种,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其中并不包括强制拆除。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
行政强制拆迁指城市拆迁主管部门因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从而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对当事人所进行的强制履行的措施。而司法强制拆迁指城市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的申请,由法院进行强制拆迁的措施。
一、行政强制拆迁的概念和条件 1、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条
第一、看补偿协议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可以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地区的拆迁政策如果早签可能会有相关的鼓励政策。第二、补偿协议不合理则一定不能签字,签字后就代表对协议的认可,维权会比较被动。第三、经常挨家挨户进行骚扰,甚至威胁恐吓,这是违法行为可以报警
强制拆迁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