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第一顺序债权;第二顺序债权;第三顺序债权。 3、以债
破产债权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人是可以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但债权能不能实现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如下: 1、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有依法申报债权并确认后,才能行使参与破产、赔偿等权利;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
破产案件申报虚假债权的处理: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虚构民事纠纷,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担保的情况,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三年。
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破产清算未申报的债权应当及时补充申报。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申报破产债权受诉讼时效限制。起诉债权债务纠纷的时效规定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已过诉讼时效可以继续申报破产债权,但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否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破产债权进行申报的处理: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破产债权进行申报处理有: 1、应申报破产债权的范围;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者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限;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
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而可以补充申报债权的时间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前,所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