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对于破产企业的担保债权,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破产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程序清偿其他的债务,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破产债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也需要说明。
企业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的,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以及如果是连带债权人的,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
企业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律规定破产费用和公司债务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剩余的债务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公司破产后,其债务由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一般具体清偿按照我国法定的清偿顺序逐个清偿。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
担保人破产,债权人能申报债权。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申报债权的理由与其他性质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的理由是一致的。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还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担保人破产,债权人能申报债权。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申报债权的理由与其他性质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的理由是一致的。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还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企业法人变更如果是指变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则债权债务仍然由该企业承担;如果是指企业具有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则债权债务由变更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不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能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报债权。
不能。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
如果保证人是企业的,企业在保证责任期间破产的,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务,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债权申报最短不少于30天,而最长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