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债权人企业破产: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
债权人需要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对公司债务不责任,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1、公司破产后,无破产财产的,债务消灭,不需要再偿还。 2、公司破产的,需要用公司剩余财产偿还债务。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后,仍不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 第一
申请破产债权人工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需要清偿的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
申请破产债权人工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需要清偿的就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结算。公司宣告破产以后,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继续承担债务,应当由公司清算后的财产来进行清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是独立法人制度,股东只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
如果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尝试回收债权: 1、如果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追偿,或者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来回收债权; 2、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实务中,哪个债权人先冻结、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