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遇到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均不能“私了”,需要报警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未购买交强险;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
交通事故中的无责也要赔偿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交警可以扣留车辆情形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属于拼装或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有: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条件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确不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驶离现场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2)当事人为抢救伤者、报案等目的而驶离现场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3)交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
当事人变更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死亡,其继承人依法参与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决定参与诉讼的;或者当事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被申请变更的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
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形有: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三十万元以上的。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
三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1、造成患者轻度残疾; 2、造成患者器官组织损伤,而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3、具体的情形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来确定。
四级医疗事故:因医务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的延误治病时机,病情加重,延长治疗时间,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痛苦,但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能力;或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过多的经济损失者。
交通事故赔偿事项一般包括医药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及财产损失。如发生伤残,待伤残等级评定之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