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要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首先要明确法律对遗产的界定。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能够被继承的遗产主要是指,自然人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换句话说,要确认被继承人的遗产,首要任务是确认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次,需要确认被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继承人按照下面的法定顺序继承: 第一,父母、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遗产通常由他们平分。其中,父母主要包括了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其次,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再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各继
房产继承人可以根据下面规则确定: 第一,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依照遗嘱或者协议进行继承; 第二,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法定顺序主要包括两个顺位: 1、配偶、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房产,那么该房产将作为遗产参与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房产继承的顺序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房产的继承规则依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当中所描述的内容进行继承,无论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根据我国民法分析:首先需要确定,香港人在国内留有房产的,无论是香港籍的继承人,还是内地籍的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涉及的遗产标的在国内,哪怕当事人是域外人士,都应当按照我国民法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因
遗产继承时,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进行分割。没遗嘱的话,就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割。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申请登记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子女继承父母名下房产的程序如下:首先,子女需要先到父母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其次,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
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一般会在以下两种继承方式里出现:1、遗赠;2、代位继承。关于遗赠,继承开始时,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那么继承人就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此时,如果爷爷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遗嘱里写明: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房产通过遗赠的方式让孙子继
继承法的原则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了:1、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3、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4、保护弱者、养老育幼的原则;5、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的原则;6、尽量发挥遗产效用
第一继承人,也就是继承法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首先,需要确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同时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实行男女平等以及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