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对于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存在如下具体的特殊情况:划分遗产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如果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部分遗产。
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的情形如下: 1、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
遗产继承分配不均的情况: 一、对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二、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
遗产继承分配不均等的情况: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对于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4、继承
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平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按照继承人分配遗产数额。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 1、分配遗产时,应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2、被继承人履行主
继承权取得的原因有法定继承取得和遗嘱继承取得。 其中按法定继承权取得有以下几种原因: 1、基于婚姻关系,即配偶; 2、基于血缘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基于扶养关系,包括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遗嘱继承权取得的条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