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监外执行的手续的办理程序是: 1、由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病情诊断的鉴别进行审查; 2、对材料齐全、符合提请条件的,提交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如果罪犯符合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条件的,都可
是的。监外执行是指刑罚执行的制度,被判处有罪的人才会服刑,所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人也是有前科的人,前科是指犯罪记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公安机关。
在监外执行时期,可以工作,但是不能离开监外执行人员当前居住的区域。因为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对于监外执行人员来说,仍然是在服刑的期间,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仍需要进行收监处理。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
监外执行一般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
1、前提: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
监外执行的意思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人员,不能出国。因为监外执行是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仍然是在服刑的期间,而法律规定,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所以也不能出国。 在我国,监外执行有以下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