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刑事拘留是可以处监外执行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犯罪嫌疑人由于相关原因不能在监狱内服刑的,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原因,由监狱与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是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24小时以内,应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
刑事拘留监外执行的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社会危害性较小,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 4、生活不能自理。
监外执行的程序是这样的: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等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证明一件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在3天、7天或者30天的期限内报送检察院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将构成犯罪的,将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相反,检察院将作出不批准逮
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刑事拘留的执行要遵循的程序: 首先要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是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其次拘留后24小时以内,应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 (2)在判决、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监外执行提请程序,监狱管理局作出批准暂予监外履行的决议后,立即生效,但不立即履行。在法定期限内,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认为暂予监外履行不妥的书面定见,法定期限往后立即履行。如果提出上诉书面定见,监狱管理局应当立即对该决议进行从头核对。
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为: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