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1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第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
《婚姻法》已经生效,由《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作出解释,即一个家庭成员对另外一个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
重婚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重婚罪中的“结婚”要求达到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不要求行为人具体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是偶尔的同居并不属于事实上的婚姻。
买卖婚姻违法,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违法婚姻自主的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形成的婚姻,如果法院判决婚姻撤销的,则该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婚姻是被我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买卖的婚姻不但不会被法律保护,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构成犯罪的以拐卖妇女罪予以刑罚。 买卖婚姻是无效婚姻,男女双方及亲属可以申请撤销该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民法典》规定父母干涉儿女婚姻属于违法行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干涉行为致使被干涉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父母不可以干涉儿女的婚姻。 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干涉婚姻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恋爱婚姻。子女想要结婚的时候,父母只能给出建议,不能强制要求子女不结婚或者强制要求子女与他人结婚。父母通过藏户口簿的方式阻拦子女结婚也是不对的。
下列婚姻会因违反结婚条件而无效: 1、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当事人具有重婚的情形; 3、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直系血亲关系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 4、结婚并不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而是被人胁迫,之后撤销婚姻的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儿女的婚姻。 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暴力干涉婚
买卖、包办婚姻虽然不是无效婚姻,但其并不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从审判实践来看,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而包办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胁迫的结果,而根据规定,这种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这类婚姻原则上是可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