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离婚证丢了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正常结婚登记并不需要离婚证,所以离婚证丢了是不影响复婚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丢失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补办离婚证需要先向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再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档案属实之后就可以补发离婚证。
1、只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一个结婚证就行了 2、程序是: (1)带你的身份证和另一本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距登记时超过5年的可能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2)办理时间: 顺利时半天即可
带你的身份证和另一本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距登记时超过5年的可能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结婚证。办理时间:顺利时半天即可。不是双方都必须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证据要带全。补的证结婚日期和原证一样,原证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丢了一本是可以补办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一)需要申请补办手续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
离婚证丢失后,开具证明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1.户口本上注明离婚的,当事人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2.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当事人应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结婚证需要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带上双方有效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所属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结婚证丢了,要补办应办理的流程包括: 1、到民政局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民政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 4、民政局发放新的结婚证。
可以。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凭借户口薄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查证之后,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登记。
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离婚证。当事人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经过查证,确实属实的,婚